事不宜迟,迟则生变。
他上前把网按牢靠,接着伸出一只手进去,牢牢抓住一只小巧的禽类动物。
“咦?不是蝙蝠?”
“啾啾!”
拿出来一看,居然是一只小巧玲珑的麻雀,它灰色的羽毛已经暗淡了不少,也再看不到肥嘟嘟的模样。
麻雀吗!格罗扎姆还是第一次看到!
“妈妈说过,蓝毒好像是炎国二级保护动物,吃了会不会遭天谴啊......”
嗯,想是这么想。格罗扎姆见网下面自己的肉块不见了踪影,就知道这麻雀今天在劫难逃。
吃了他的肉块,没多久就会变成丧尸为祸人间,与其让它去感染更多的无辜者,不如趁着还没丧尸化就进到肚子里。
格罗扎姆可是清楚得很,作为丧尸,同类的肉吃起来就跟馊了十七八天的白菜一样恶心。
这就是他之前不吃袭击伊洛那两只丧尸的原因之一。
想到这,格罗扎姆便一点心理负担也不曾有了。比起活命,一只麻雀而已,算得了什么。
麻雀再小也是肉啊。
于是乎,他也不在乎剃毛什么的,直接活生生一口把麻雀塞进嘴里......
画面太美,简直难以想象。
这必然是值得纪念的一天,那只麻雀也不免殃及池鱼。
今天,格罗扎姆作为一只丧尸,真正地吃到了血肉,生的那种。
刚出生那会儿,还是蓝毒给他喂奶。然后就是给他做饭,再然后就到了现在。
想不到鲜血的味道......妙不可言啊。不似美酒胜似美酒,即便格罗扎姆并没有尝过酒精。
但再醇美的人间佳酿,也不过尔尔吧!温热的液体流淌进食道,软骨与肥而不腻的禽肉相得益彰,如此沁尸心脾的香味,甚至让他有一种高歌一曲的冲动!
怪不得,丧尸对血肉这么迷恋。估计在丧尸圈子里吃煮熟的肉,就跟哥伦比亚上流社会的人去吃全熟牛排一样。
不吃生肉,简直没有灵魂!
“白瞎了我活了这四十多天啊!”
那口感与味道久久不散,更是引得格罗扎姆意犹未尽,活像个瘾君子。而唯一的区别在于市面上的瘾君子无非是犯法,他只不过想吃肉而已。
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格罗扎姆也不再回味那令尸神往的美味。现在的他,眼底已经有了一抹隐隐的红色,只不过藏得很深。
不能吃人,以后有的是家畜可以拿来开荤。
鸟啊,鼠啊,甚至猫狗,牛羊,数不尽的食物。甚至是......人类。
打住!
他连忙掐断了这股想法的苗头,吃人的念头根本不能有,否则绝对会一发不可收拾的。
他对蓝毒发过誓,这辈子绝不吃人肉!
最终,他的意志还是胜了本能一筹。擦了擦嘴角的血迹,权当刚刚是在yy。
食物已经吃完,不知为何,一只小小的麻雀仿佛顶的上这三天来格罗扎姆吃过的所有东西。格罗扎姆居然感到饥饿感减轻了五六分。
这什么感觉?
大概就博士理智用完了,氪点源石加理智那种飘飘欲仙的享受。
“还有什么能爽过这个?!”
现在在他的脑海中,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能与蓝毒红豆待在一起,再有数不尽的肉吃。
当然,肉必须是生肉哦。
平心而论,以变态的角度来看,同为变态的华法琳或许与他有更多共同语言。
此话怎讲?
笑话!血先生乃远近闻名的吸血鬼伯爵(小道消息),格罗扎姆又是丧尸。
吸血鬼+丧尸,西方恐怖题材的常客,绝配啊
如果再加上幽灵鲨,和她幻想出来那个半鬼不鬼的斯卡蒂。
杀人狂+鬼魂+吸血鬼+丧尸。
华丽的末日大片,就此拉开序幕!
不妨再放开一点,干员墓场里的送葬人,还有和阿一起鬼混在吽与九尾狐之间的路西法。甚至能够算上若多的萨卡兹人,譬如莫斯提马。
天使与魔鬼?
就如同一首恐怖的童谣,又似渔民口中相传的塞壬之歌。
那深海猎人的诗篇,揭开所有的诡秘:
与其冰冷,不如疯狂!杀与被杀的盛宴,由转动的鲨鱼锯齿开演。
身型寂灭,却还有一丝执念。她到底是存在?亦或者不存在?是鬼?还是神?
一念便救一个人,一念便毁一个魂。这个闻名泰拉的法医,居然是一名吸血鬼?
“如果问这一层应该是谁有资格活下来,那只能是你。我的蓝毒......”
这一切的一切,凝聚成困世的魔咒。久而不散。死死压迫着每个人的神经,没有人可以真正置身事外。
谁才是受害者?谁是加害者?
这个森林里,还隐藏着另一个人。那便是真正的猎手,幽灵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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