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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未名湖畔的红裙少女(1/2)

作者:第五白
曾书书现在每天日程都安排得很满。

严格意义上而言,不比高三差多少。

早晨和楚伊人一起跑步。

吃过早餐回宿舍写代码,一直到中午十二点。

中午随便吃一口。

午休时间看一个小时到两个小时的书,没有特定类型,想看什么看什么。

下午写一下午代码。

到六点,吃饭,下去溜达一圈,或者找楚伊人散散步,拍拍照片。

晚上回到宿舍,一般十点坐在电脑前,再写一段代码,十一点半之前上床睡觉。

简单,朴素,而踏实。

期间偶然会有一些意外事件,比如突如其来的电话,或者隔壁宿舍人过来串门,再或者姑娘找聊天……

但都不影响大局。

大菊为重!

历史上但凡能成功能牛逼的人,一定都是坐得住的人!

曾书书前两天看《史玉柱传》,这位商业传奇,在创业初期,为了开发出自己的软件,闭关了八个月,每天吃泡面,写代码写到天昏地暗,老婆都因此离了婚,也置之不理。

可以说是疯魔了。

或许书上写的和现实有一定出入,是成功之后自我美化的鸡汤。

但曾书书选择宁可信其有!

不疯魔,不成活!

我必须的牛逼!

不然都对不起老天爸爸的厚爱!

现在十八岁不拼,什么时候拼?

八十岁吗?

……

23号,周五。

枯燥生活中一个特殊的日子。

流血rb来,曾书书是计划在这个流血日,点一下【linux】技能的。

毕竟想着一劳永逸,把计算机领域的技能,先全部点完了。

不过,就目前的开发进度而言,这项技能,还暂时用不上。

而……

这几天每天扛着相机出去拍,摄影这方面的兴趣指数,有所提升。

再加上,明天周六,要去参加摄影社的聚会。

所以起心动念,想要临阵磨枪,把【摄影】恶补一下,到时候也可以一鸣惊人。

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的。

尤其是这种陌生人圈子里的聚会。

第一次聚会时给人留下的初始印象,基本上就代表着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江湖地位。

除非出现特别大的进步,否则,大部分人对你的印象,都会停留在初见时。

再三考虑,曾书书还是选择,优先选择短期目标。

就当是调剂一下了。

每天吭哧吭哧写代码,容易写傻。

一张一弛,文武之道。

这也是大脑运行的客观规律,对于枯燥的东西,总是有种生理机制上的本能排斥。

每过一段时间,就需要新鲜感刺激一下。

于是一大早,曾书书就打定主意,去图书馆借阅一本《摄影技巧大全》。

期间小心翼翼的,避免碰到其他书,以防流血机制被“污染”,被截胡。

好在……

应对这种事,已经很有经验。

书借出来,回到宿舍,趁王强不在,翻开,没看几页,就一念生而鼻血流。

摄影,成了。

……

黄昏时分。

曾书书喊上楚伊人当免费模特,再次到了未名湖畔。

自然也带上自己的宝贝相机。

这几天在拍照的时候,曾经不止一次,因为相机而被人搭讪,不过没有漂亮的小姐姐,倒是以中年老师居多,让人好生遗憾。

呸!

就你们还想摸我的大宝贝!

楚伊人出宿舍下楼前,曾书书特意嘱咐,让她穿最漂亮的衣服。

现在一见面,果然很漂亮。

一袭红色的裙子。

红到惊艳。

她平时穿衣服的风格,都挺简单,很少会有这么近乎浮夸的衣服,但并不是没有。

红色的长裙,一直到脚踝,裙身有褶皱,束腰设计,脚上一双丁字凉鞋。

满头长发披在脑后,乌黑而顺滑,化了简单的妆,主要是眼妆,眉毛轻轻上挑,还点了个小小的泪痣。

犹如从聊斋故事中走出来的美艳女鬼。

曾书书眼睛都看直了。

荷尔蒙疯狂躁动中。

“好看吗?”

楚伊人眼神灵动,微微抿着嘴唇,带笑,有点宝宝很骄傲,但宝宝不说的感觉。

曾书书不吝溢美之词:“晚霞与湖光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

这是化用余光中的诗句,属于老经典名句了,楚伊人眼波潋滟,显然很是受用。

今天的天也好。

天空蔚蓝,白云朵朵,黄昏时分,太阳落下去的方向,大片大片的云层被染成金色,云边却镶红,一副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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