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十二坪面积的丹特斯酒吧,室内温度恰到好处。>
今晚的客人虽然不多,却丝毫不显冷清。>
因为此时,宁卫民和阿霞颇为戏剧性的他乡遇故知,已经让这里充满温馨和愉悦的气氛。>
经营本店的妈妈桑民子,虽然被阿霞失手撒了一身的干果,却没什么不满的。>
要知道,她开店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挣钱嘛。>
既然宁卫民一认出阿霞,随后不问价钱就点了一瓶店里最名贵的威士忌——山崎十二年。>
哪怕按规矩得和阿霞平分,这瓶酒的收入有小姐的一半,她也几乎一下子就赚到了三万五千円。>
那么对于这种能为自己带来财运的无心之过,她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她只觉得,像宁卫民这样的豪客真是来一个顶十个。>
阿霞要是能再多招引来几个这样大方的客人才好呢。>
妈妈桑甚至因为高兴,主动奉送了一个大大的果盘,和她亲手做的一盘和果子。>
不过标价虽然是五千円的东西,但实际成本也就一千五百円,徒有其表罢了。>
至于高桥社长,他同样没什么可感到惶恐或者是不高兴的。>
因为这斯纳库九万五千円的一瓶威士忌,并不是他掏钱。>
宁卫民开口要酒的时候就声明了,说这瓶酒是因为异地和朋友相逢,专为了捧阿霞的场,他要自己来付账。>
于是高桥社长客气了几句就不再坚持了。>
日本人向来有消费时制的习惯,连男女朋友,上下级一起喝酒也是如此。>
所以实际上高桥社长等于反过来沾上了光。>
喝上了好酒,吃上了果盘不说,甚至因为有了阿霞可以去陪宁卫民。>
就连他喜欢的妈妈桑也不用再去招呼别人了,完全可以坐在他的身边专心陪他喝酒。>
这又有什么不好呢?>
不过话说回来,高桥社长对于发生在眼前的巧遇,也不免好奇心泛滥。>
他的眼睛一个劲观望吧台那边,窃窃私语的宁卫民和阿霞,嘴里打听的也都是些有关阿霞的事儿。>
“喂,我说妈妈桑,那个叫阿霞的小姐,是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没见过她啊?你店里原先的花子小姐呢?”>
“哎呀,高桥社长,你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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