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即把财产平均分给所有儿女。
如果有因为第一个孩子是女儿但又不想她继承任何一分财产而将其杀死的话,一经举报或发现当即判死刑,对于举报者则赏赐部分赏金,以此杜绝无良父母扼杀女儿。
这样一来有儿子和没儿子的自然就成了两派,可所有人并不能保证他后代代代都有儿子,于其让女婿继承还不如让自家女儿继承,想通的便开始倒戈。
如果这个只是开胃菜的话,那婚姻法就让全国百姓都开了眼界,外加来不及倒戈的继续倒戈,顽抗的则继续顽抗,根据《大平法典》第一条第一款女子和男子一样享有所有权利。
可以读书可以经商也可以当官,甚至可以当兵。而婚姻法的第一条第一款则是一对一,即一个男子只能和一个女子成婚,特别强调一对一,并没有强调性别。
以前男子左拥右抱的历史一去不复返,自然引起很多男子的意见,但却获得全部女子支持,虽然还没进行人口普查,但北山定相信多年战争下来一定是女多男少,这样一来支持的也就比反对多了。
另一条款则是确定了什么是成亲,以前成亲举行个仪式就可以了,现在却要到政府进行登记外加领个叫结婚证的东西,颁布之日起已结婚的,两人必须到官府进行登记和领取证件,有官府统一发放和回收。
关于结婚证北山定和水佳玲讨论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用一张质量比较好的纸做,很简单,百姓来登记就在上面写上他们的生辰八字等基本信息,然后再盖公章就可以了。
至于休书这种东西也同样退出了历史舞台,因为就算写了也没有任何效用,只有合离书才能证明两人脱离婚姻关系,而这合离书也需要两人亲自到官府登记和领取。
除了以上的条款以外,还有一条更受百姓议论,即婚姻法的第七条第一款,该条款规定凡成亲者,娶的一方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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