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蒙着的白裙,早已被诡异的业绫染红。一段鲜艳的业绫在潇的身上荡漾飞舞,像渴望狩猎的杀意,试图挣脱寄主去狂欢;像跋扈跳跃的火焰,追逐杀人如麻新境界。绽放的“九歌”刀叶,飞舞的杀气红绫,朦胧的鲜艳长裙,仿佛有股迫不及待的意志在呼之欲出,可是她的眸子却单纯冷漠,毫无愧疚。
牧歌吞一口唾沫,感觉半只脚踏进鬼门关里:“潇?”声音没落地,“叮叮叮!”三枚锋刃像闪电般射来,将牧歌的袖子、披风钉在墙上;刀锋太薄,在肉体张弛间都能浅浅地割破肌肤,血滴顺着光洁的刀叶滚动,在“柄”上凝成摇摇欲坠的一滴。
连谭华只值一刀,结果牧歌竟用一个“潇”字换来三刀,顿时叫他呼吸不上来。他被钉在墙上,努力用蓝绫护住肺部伤口,维持内宇宙稳定,然后察言观色,仔细打量“潇”。
可是,他抬眼看时,金棺已经空了;牧歌正警惕四顾,甬道里突然传来惨叫,墨丘的尖叫声纷至沓来:
“顺我者昌!我当然选‘顺我者昌’!我的意思是,顺您,我归顺您!当狗也比死了强……不!!我是说!当炎夏的狗是我的荣幸!所以……请不要把刀锋放在这么危险的部位……”
人在快死的时候能做出什么事?
答案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牧歌见证了三姓家奴的诞生。墨丘有头脑、有速度、有脾气,他先被黑水公司从舰队挖走,又在恐惧的尖叫中向炎夏女王效忠——鬼知道潇会不会一刀杀了他。很显然,潇仓促地做了决定,因为牧歌还在思考,腥甜的香风飘近,潇已经静静地站在牧歌身边,而此时,刀柄上摇摇欲坠的那一滴鲜血,才刚刚坠落,打在潇的食指上。
牧歌两眼一坠,一眨眼的工夫,潇不仅追上了以速度著称的墨丘,还打了一架,做了个决定,回到陵墓,接到牧歌流出的第一滴血,面无表情地含进红唇吮吸、品尝。
牧歌提心吊胆地打量她的眼睛,心想:“潇复活以后,已经没有以前的记忆了吗?那她为什么对我手下留情?”
她闭上眼睛吮吸手指,睫毛睁开时,呼吸已经急促起来,一脸渴望地凝视牧歌。牧歌觉得氛围太诡异,心想我跟墨丘不同,我要死得有男儿气概。然后他义正辞严地问:“你为什么不杀我?”
钉住牧歌的刀,像雨檐一样滴答、滴答。“潇”用食指接了品尝,迷惘地凝视牧歌:“我……我想留住你,可又害怕伤到你;明明心里恨着你,可是总想看看你。这些强烈的感觉,都找不到缘由,让我好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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