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没有提到敌机返航时的航向。”
“或许没这个必要。”
在斯塔克的目光转过来之后,史密斯闭上了嘴。
其实,他早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只是此前没有提出来。
按照规矩,如果在电报中提到了与敌方有关的信息,就得给出具体的数据,而不是用模棱两可的话来代替。如果没法给出具体的数据,同样得在电报当中说清楚,比如用“航向不明”加以指代。
在最后的电报当中,只提到敌机已经返航,却没有提到航向。
显然,这只能说明,第52特混舰队已被彻底击溃,而且负责发报的参谋,很有可能是一个新手。
更加重要的是,第52特混舰队有可能是没有掌握,或者无法肯定敌机的航向。
比如,敌机没向东返航,而是朝其他方向飞行。
因为搞不清楚敌机会不会在飞离了第52特混舰队之后,再调整航向,无法对敌机的返航航向做出一个大致准确的判断,所以在拍发这封电报之前,临时对电报内容做了修改,以免传递错误的信息。
袭击第52特混舰队的战机,真的会返回第四十一特混舰队?
那可未必!
如果在12日下午获得的那份情报没有错,第四十一特混舰队在东边3000千米之外,那么在13日的下午,跟第52特混舰队的距离也在1500千米左右,至少都有1000千米,肯定不会低于1000千米。
这个距离,可以说相当关键。
不是执行攻击任务的战斗机与攻击机,而是跟在护航战斗机后面的预警机。
作战半径超过了1000千米,而且跟在战斗机后面行动一个小时,那架预警机肯定无法返回第四十一特混舰队。
那么,就得飞往霍瓦依群岛,准确说是尽量往南飞。
在理论上,那架“指-6”肯定没办法飞回去,最后只能在海上迫降,然后等待后方的救援。
相对于干掉第52特混舰队,损失1架预警机根本不算什么。
这么安排,很有可能让随同的战斗机也飞往霍瓦依群岛,在那边补充燃油之后,再返回第四十一特混舰队。
如果早就做了安排,在发起攻击之后,第四十一特混舰队已经获得了补充。
关键就是,第四十一特混舰队与第51特混舰队的距离,肯定在1500千米以上,很可能超过了2000千米。
如此遥远,第51特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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