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要说服我妈妈几乎没可能,而且就算是你说服了我妈妈,我可也不一定就会爱上你。反正你这样每天打架斗殴,我肯定不会喜欢!”
能做个普通朋友,总比以前那样从来不相识,连一句话都说不上好吧?
再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么简单的道理我范小毅怎么可能不懂呢?至少,与心爱的女神又走进了一步。
以前,只能沉醉于她喂流浪猫那抹动人心魄的微笑。
现在,算是历史性的突破了吧。
至于寒瑶提起的要做个好人,说不喜欢爱打架的男生,这个范小毅到是没放在心上。
好人?自己不是好人谁是好人?
仅仅几天之间,哥就拯救了两个漂亮得冒泡的妹子。
一个还自称西施,虽然范小毅不知道真正的西施有多漂亮,不过想想也不一定赶得上她了吧,西施属于天生缺少教育的未成年。
哦,对了,特别是缺少了男女有别的思想教育,这点非常重要,另一个不就正是寒瑶么?
至于不打架,别开玩笑了,亲。
不敢上战场拼个你死我活,那还算是个男人么?
男人就该敢泡妹,敢开房,拿得起大刀,下得了厨房。
虽然范小毅只会在厨房里面煮泡面煎鸡蛋,但是也算得能下厨房了吧?
范小毅坚信某一天,她寒瑶会迷上英勇好战的他。做男人就要做个强大的男人,强大的男人必须方方面强大,特别重要的是要体魄要强悍。
身强体壮的男人能带给女生安全感,而最能展现出完美体魄的则是硝烟四起的战场。鲜血的河流,刀兵相见的街头,才是男人的归宿。
望着寒瑶渐渐远去的倩影,范小毅摸了摸并不存在的胡渣,露出了一抹自信的微笑:“有难度,哥哥我喜欢。咱们班师回朝。”
伍大熊与罗当看着范小毅那神魂颠倒的样子,都连连叹气,果真是英雄死在美人关,要是以后有寒瑶这种不喜欢打杀的女生做了毅嫂,以后他们可就苦了,必将被寒瑶全部教育成街上扶老奶奶过街的乖宝宝。
一想到这里,走到后面的两个人就开始秘密商量,并一致认为,还是陈洛雪最惹人支持,以后一定要多多给她跟范小毅创造机会。
还记得,陈洛雪以前穿着短裙俏生生的站在街边一边吃冰激凌,一边看着范小毅带着几个兄弟奋死拼杀连眼皮都没眨下,偶尔还会高声喝彩喊加油,这种女生,才是他们梦寐以求的黑社会大嫂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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